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杜鑫)今年以来,沈丘县法院紧紧围绕“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从制度建设、团队组建、场所设置、案件流程等相关环节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落实“四个强化”,让家事审判工作更温情。
强化配套制度建设,推进工作。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级法院有关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多次召开党组会、审委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家事审判操作规范》《关于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试行人身保护令制度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引领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团队。该院结合电脑随机分案管理模式,以民事二庭为依托,选拔5名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的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组成家事审判团队,在办理家事案件中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有效统一裁判尺度。
强化审判文化建设,营造氛围。该院在调解室和圆桌审判庭,进行专业化布置,墙壁悬挂直抵人心的劝和警示格言、耳熟能详的谦让礼仪故事,播放包含父慈子孝、夫忠妻贤、家庭和睦、儿孙承欢等一系列震撼心灵的视频。同时采取座谈式、聊天式的审理方式,营造和睦、温馨的环境,促使当事人放松心情、缓解争执,着力打造柔性家事审判文化。
强化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协同发展。该院积极探索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完善诉前调解,强化诉中保护,注重诉后服务,强化心理疏导、人身保护和感情修复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与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借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司法保护措施,给予家事纠纷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有效保护,推动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协同发展。
截至目前,该院家事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家事案件1445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35%;各项审判质效指标,特别是调撤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当事人满意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