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眼关注
 
 
 
2008年10月6日 星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被告人不见了”并非小事

  □练洪洋

  

  9月26日,在重庆潼南县法院,一出“空城计”上演了:法官、检察官与旁听者全到位,等了许久却不见被告人——潼南县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代华。法院接到报告:“被告人去向不明!”法庭一片哗然。后据查,人被潼南县检察院转移了,其理由是:疑犯本人“无钱少衣,觉得合川区看守所条件太艰苦,要求换地方”。

  犯罪嫌疑人觉得“看守所条件太艰苦”要求换地方,检察院就同意了,如果他提出被刑事拘留不自由,检察院是否考虑免予起诉?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普通百姓,提出同样要求,该县检察院也能同意并偷偷把人提走吗? 

  不管犯罪嫌疑人是何种身份,司法人性化、司法文明都不是坏事,转移犯罪嫌疑人也未尝不可,但需要追问的,是检察院及看守所违反程序、知法犯法的行为。按照法理,案件已进入法院审判程序,未经法院同意,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与嫌疑人见面,更不能私自变更羁押措施和场地。 

  如果有法不依,再多的法律也等于零;如果执法不严甚至执法违法,还怎么体现法律权威?从法治的角度看,“被告人不见了”并非影响开庭时间的一桩小事,所以,不能轻描淡写一句“做得不对”就了事。对此事件背后可能存在问题,有关方面需要严肃调查与问责。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时政新闻
   第03版:沙颍时评·综合新闻
   第04版:社会新闻
   第05版:民生新闻
   第06版:法眼关注
   第07版:财经快递
   第08版:新闻视点
   第09版:国际看点
   第10版:体育新闻
   第11版:娱乐新闻
   第12版:悦读
   第13版:时尚·消费
   第14版:家教
   第15版:医疗
   第16版:国内看点
错将1.6万元转到他人账户
专盗备用轮胎
最终落入法网
开除学籍
未听申辩
女友移情别恋
小伙索要彩礼
黑客劫持服务器盗取网民账号
借口“返还话费”
疯狂实施诈骗
发布假信息骗钱
两名嫌犯落网
“被告人不见了”并非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