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需要包含政府监管、企业(行会)自律、社会公众监督三个主体环节。现在政府监管已经表现出很大的力度,企业也信誓旦旦保证不会再出安全问题,但在公众监督方面,依然是一个薄弱的环节。
公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只有公民监督真正活泛起来,才能弥补政府监管可能出现的不作为和企业自律的不可靠性。公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第一步,就是为公民创造技术条件。没有科学检测机构为公民个人开放,让大众为提高食品安全效力就是空话。
但这仅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步,要让公民更广泛地参与到食品或其他产品的安全与质量监督中,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当务之急是建立一整套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作为重要的出口产品,食品安全标准最好能达到或超越发达国家标准,实现安全标准的接轨。这不仅针对奶制品,而是要针对所有食品。只有标准明确了,公民的监督才好有个参照。
让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还要增加大量向公众个人开放的科学检测机构。按照国外经验,除了政府直接管辖的产品安全与质量检测机构,学术单位如大学的机构也可加入此行列,另外私营科研机构也可投资建立向公众开放的检测机构,只要符合国家规范就可以。对于检测机构,也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章,比如科研力量、收费标准、法律责任等。
有了安全标准和检测机构,公众可以把有问题或不信任的产品立即送检,但如果检测结果不能对企业行为产生约束力,一样不能保证安全。因此,国家需要制定较细致的惩治法律,对违法违章企业进行严厉制裁。只有建立这种公民参与监督与公民利益的关联性,公民监督才可能被真正动员起来,并长久持续下去。
(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