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献记载,延安时期的稿酬至少从1936年8月就已实行。此时,二、四方面军正在长征途中,毛泽东和党中央尚在保安,而且硝烟未熄。为“在全国和外国举行扩大红军影响的宣传,募捐抗日经费”,中央决定出版《长征记》。为此,8月5日,毛泽东、杨尚昆联名向陕北一方面军各部参加过长征的同志,发出征稿电报和信函,希望大家积极撰稿,展示长征宏图。征稿信说“来稿请于九月五日以前寄到总政治部。备有薄酬,聊致谢意。”此书由徐梦秋、成仿吾、丁玲编成,于1942年11月出版。这里的“薄酬”是钱还是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样艰苦的岁月,写稿还是付给报酬的。
1937年5月10日,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总司令朱德,联名发出《中央军委关于征集红军历史材料的通知》,以纪念“八一”节10周年。为编好军史材料,特组建了一个包括11人的强大编委会。通知明确说“一切创作稿件和纪念品,送来经采用后,均给以五角至二十元的现金酬报。”延安时期尽管生活艰苦,但对文化人的精神劳动是尊重的,稿件采用发表,都付给报酬。
延安时期物资十分匮乏,文化人在困难中拼搏,创办了不少刊物。不论是铅印的,还是油印的;不论是内部出版,还是公开发行,在征稿启事中,都说明来稿刊用后,即付稿费。
《红中副刊》“征文启事”是我们所能见到的延安时期党报最早的“稿约”。它刊于1936年12月24日的《红色中华》报上,内称:“红中副刊已出刊四期了,我们热烈地欢迎同志们替红中副刊写些文章。文艺的、时事论文的均所欢迎。来稿一经登载,将给予相当物质报酬。”这个“征文启事”的落款是“红中编委”。“红中”即《红色中华》报,创刊于1931年的江西苏区,是中共的机关报,长征中停刊,1936年1月在陕北瓦窑堡复刊。由编委会发布征文启事,足见其郑重。
1941年9月,延安业余杂技团登报征集魔术、武术、双簧、大鼓、相声等稿件,说“来稿经采用者,致以每千字三至五元稿费。未经采用,但本团认为有保留与研究价值者,亦致稿酬,余稿一律退还。”这个启事的特别之处有二一是以千字为计酬单位,同时照顾到稿件质量;二是留下的稿件也给一些稿费。这是比较合理的。
延安时期的稿费有钱、物两种形式。“物”的种类是多样化的,都属于生活必需品之类。
“物酬”包括毛巾、肥皂、笔记本、纸张、铅笔等。这些物品当时奇缺,“公家”所发根本不够用。当时,能用上新毛巾和肥皂,就属于“上档次”的人物了,令人羡慕不已。所以,写稿得到“物酬”,是很自豪、很骄傲的大事。
还有的“物酬”则是“赠送书报刊”,或是“我们的歌谣出版时酌量赠送”(民众娱乐改进会);有的刊物刊用后以“本刊为酬”。
当年,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著作的出版和发表,都有稿费。他们大都把这些“外快”用于赞助公益事业,或是个人应酬方面。
毛泽东的捐助较多,出手也大方。据史料不完全记载,毛泽东仅1939年前后的捐助就有下面这些
民众剧团是在毛泽东关心支持下,于1938年7月4日成立的,主要运用边区群众熟悉的秦腔,演出新戏或优秀传统戏,为老百姓服务。成立伊始,演出服装、道具、汽灯等物资奇缺。无奈之下团长柯仲平找毛泽东“诉苦”。毛泽东当即从自己《论持久战》稿费中,拿出300元大洋,给民众团购置设备。后来,民众剧团几乎走遍了陕甘宁边区的每个村寨,为民演出,成绩卓著。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表扬了他们。
1940年,延安各界纪念“五四”青年节筹委会,发起有奖征文。历时一年多,征得各类作品150篇。第二年6月9日,评选结束并颁奖,又是毛泽东慷慨解囊,捐赠300元当奖金。周恩来、王稼祥各捐200元,吴玉章捐100元,董必武捐50元,这样才使征文圆满结束。
此外,毛泽东为支持创办延安中国女子大学,捐助100元(1939年3月);为支持筹建陕甘宁边区医院图书馆捐款100元(1939年9月);为陕北国民党辖区绥德、榆林一带发生的旱灾,捐款1万元,用于赈济灾民(1939年9月);为烽火剧社捐款200元,以鼓励他们节俭演戏(1939年11月);为边区教育厅举办的小学教师暑期讲习班,捐款400元,慰劳小学教师(1941年8月)。
毛泽东的稿费收入,还用于资助亲朋好友。如1941年9月,他为军委机要处代处长黄有凤出资办婚礼,花了200多元。瓜果、饭菜、新被子,都是用这些钱买的。
一般作者得到稿费,多买些书刊或是生活必需品。文化人或专业文学艺术家有了稿费,多是主动与人共享,或是被朋友们“共产”,独自享用的情况极少。这几乎成了一种特有的“时代风气”或约定俗成的“规矩”。
(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