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俊祥
本报讯 少数基层单位领导为了图享受、摆阔气,擅自租车、高价租车、租用超标车,使党和政府形象受损,群众意见纷纷。经过清理,全市清查出存在各类问题的车辆310部,目前已给予组织处理3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两人,没收车辆3部,督促纠正违规车辆307部,退缴市、县财政151万元。昨日,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这项清查处理结果。
去年底,我市一些地方基层单位领导贪图享受高价租车、助长奢靡之风问题,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彻底刹住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贪图享受、相互攀比之风,市纪委自3月份以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租用车辆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清查。
纪检监察机关调研发现,由于种种原因,我市一些基层单位违规租车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高价租车、租用超标车、公车入私户。在处理过程中,市清理租车工作领导小组对在清查中主动申报而且车辆符合规定标准的55部公车入私户车辆,全部给予从宽处理,责令车辆单位主要领导写出检查,限期办理车辆审批过户手续,接受经济处罚等组织处理。目前,55部车辆已经全部过户,并追缴违纪罚款51.25万元。对两部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给予了没收车辆上缴财政的处理,并责令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
在清理纠正的基础上,市纪委对在本次清查租用车辆工作之后的租车行为提出了规范规定:一是原则上不准租用车辆。任何机关、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除因处置突发事件、完成中心突击任务且不租车影响工作完成的情况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租用任何车辆。二是从严控制临时租用车辆,确因工作特殊需要临时租用车辆的,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年租车费用不得超过3000元。对违反规定长期租用车辆的,一经发现,对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先停职检查,然后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全市清理高价租车工作成效已经初显,不仅减少了财政支出,堵塞了漏洞,有效防止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还促进了全市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线索提供 何建康 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