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我通过金辉物流公司给吉林省一亲戚寄了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没想到手机被运丢了。现在3个月过去,我的损失仍未得到赔偿。”10月30日,在郸城县服役的现役军人李博(化名),来到该县消协投诉。
李博说,他买了一部摩托罗拉V6手机,打算寄给吉林省的亲戚。7月5日,他在金辉物流郸城公司(以下简称“金辉物流”)办理了托运手续,并缴纳了运费。几天后,李博的亲戚因出差,没能及时签收手机,金辉物流便将托运物品原路运回郸城。半月后,李博拿着托运单到金辉物流领手机时,才得知手机在返程中被物流公司弄丢了。金辉物流表示,可赔偿给他500元,但遭到拒绝。3个多月来,李博多次找金辉物流交涉,始终未得到满意答复。
接受记者采访时,金辉物流郸城负责人邓经理表示,手机是在郑州中转时被物流公司弄丢的,他必须在拿到郑州的物流公司的赔款后,再赔偿李博。
经县消协调解,金辉物流表示愿赔偿李博1000元,但邓仍表示需待郑州方面做出赔偿后,再向李博支付赔款。
对此,李博气愤地表示,他坚决要求按手机的原价赔偿。否则,他要依法将金辉物流告上法庭。
线索提供 郝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