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坤
本报讯 一位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节目买了一部手机,经营者承诺如果产品出现质量等问题或消费者不满意就退款。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将手机寄回该公司,并要求更换新产品,但新产品寄来后消费者发现和电视上的不一样,一个个陷阱让消费者烦恼不尽。今年以来,类似的电视购物投诉,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34起,占手机投诉的10%。
电视和网络购物因其方便快捷、时尚新颖、价格实惠等特点日益受到消费者推崇,人们只需打个电话、轻点鼠标,就可以足不出户购买到所需要的产品。但由于目前国家对远程购物尚未出台专门规定,而且行业整体还缺乏规范与自律,因此有关电视、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频频发生。
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电视购物是非现场交易,消费者很难在选择商品时直接、完备地了解产品的性能。一旦在消费后产生纠纷,投诉成本高,投诉周期长,问题解决起来也相对繁琐。另外,票据不全或联系不便等原因,都为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消费者在进行电视购物时一定要慎重。
线索提供 吴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