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坤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携手黑龙江省工商局联合开展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项行动,保护我市龙头企业“莲花”品牌。记者昨天获悉,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莲花”制假窝点两个,立案3起,查处假冒侵权味精3500多公斤,侵权标识5500套,查扣制假机器设备2台,查扣运输车辆2部。
“莲花”既是中国驰名商标,也是我市知名名牌,其主导产品味精等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仿冒“莲花”商标的产品严重影响了“莲花”的声誉。黑龙江省是“莲花”味精在东北地区最大的销售市场,也是假冒侵权“莲花”商标的重灾区。为了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名牌“莲花”,继去年豫陕两省工商机关联手开展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之后,根据企业的投诉请求,河南省工商局、周口市工商局和项城市工商局通过与黑龙江省工商局协商,豫黑两省联合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于近日拉开帷幕。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行动得到黑龙江省工商局大力支持,黑龙江省工商局专门制订了方案,召开了主要6个省辖市工商局领导参加的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用专项行动会议。同时,该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派员指导各地查假工作,莲花公司派技术人员现场介绍产品鉴定方法等。这次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商标侵权行动,震慑了造假贩假者,有力保护了“莲花”驰名商标专用权,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线索提供 崔健 余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