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北京时间10月29日,在等待了7个工作日之后,凤铝等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裁定——不予受理凤铝状告中国篮协一案。在接到法院裁定书的第一时间,媒体采访了凤铝的代表律师李江,他表示凤铝是否继续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还需要再经过研究决定。
由于之前体育总局已经驳回了凤铝行政复议的请求,眼下凤铝如想将官司进行到底,只剩华山一条道:上诉最高人民法院。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我们的诉讼不符合《行政诉讼法》中第41条关于起诉的条件的规定。”李江律师说,“在第41条规定中包含了起诉所必须的4个方面的因素,但法院并没有明确的给出我们到底是哪一个因素不符合。只是说我们不符合规定,所以不予受理。”
(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