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马治卫
本报讯 商水县一村妇徐某,在骑自行车外出办事时,两个劫匪骑辆摩托车突然尾随而至,并抢走了她的右耳环。情急之下,徐某取下左耳环藏进嘴里,从而躲过了歹徒的“搜查”。近日,劫匪李某和李某某因犯抢劫罪和抢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10000元罚金。
今年3月4日,农妇徐某与村民郭某等人一起外出办事,8时许,当他们走到该县固墙镇黄台村东南边时,李某和李某某骑着一辆摩托车突然追了上来。李某快速下车,把徐某从自行车上拽了下来,掐住徐某的脖子,把她摁倒地上,并顺手拽走了她的右耳环。徐某介绍,当时,她很快意识到遇到歹徒抢劫了,她在大声呼救的同时,忙取下左耳环,并把它藏进嘴里。后来,歹徒对她搜身无果后,仓皇逃脱。3月11日,李某和李某某在商水县平店至袁老的公路上作案时,被警方抓获。经查,李某伙同李某某预谋后,采用威胁、搜身等方法,先后参与抢劫3次、抢夺4次。
商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和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驾驶机动车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多次参与抢劫和抢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抢夺罪。由于两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遂作以上判决。
线索提供 袁茏 魏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