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鹿邑县委获悉,近日,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组向鹿邑反馈考核意见:认为鹿邑县目前各项园林绿化建设指标达到了省级园林县城的标准,基本符合省级园林县城的要求,建议命名鹿邑县为省级园林县城。
2006年以来,鹿邑县新建了一批公园、游园、道路绿地,治理了城区河道,共新建绿地100多万平方米。目前城市绿地率31.1%,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9平方米。
省考核验收组认为,该县通过创建园林县城,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使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园林与文化、园林与旅游、园林与环境改善、园林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线索提供 朱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