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1月7日在其巴黎总部宣布了世界第二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的古琴艺术名列其中。
古琴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弹弦乐器,是中华传统文化之瑰宝。她以其历史久远,文献瀚浩、内涵丰富和影响深远为世人所珍视。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实物距今有2400余年,唐宋以来历代都有古琴精品传世。存见南北朝至清代的琴谱百余种,琴曲达3000首,还有大量关于琴家、琴论、琴制、琴艺的文献,遗存之丰硕堪为中国乐器之最。
古时,琴、棋、书、画并称,用以概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历代涌现出许多著名演奏家,他们是历史文化名人,代代传颂至今。隋唐时期古琴还传入东亚诸国,并为这些国家的传统文化所汲取和传承。近代又伴随着华人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成为西方人心目中东方文化的象征。
有关古琴的记载最早见于《诗经》、《尚书》等文献。《尚书》载:“舜弹五弦之琴,歌南国之诗,而天下治。”可知琴最初为五弦,周代时已有七弦。东汉应劭《风俗通》:“七弦者,法七星也,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三国时期,古琴七弦、十三徽的型制已基本稳定,一直流传沿续到现在。
古琴的演奏形式主要有琴歌、独奏两种。根据文献记载,先秦时期,古琴除用于郊庙祭祀、朝会、典礼等雅乐外,主要在士以上的阶层中流行,秦以后盛兴于民间。关于以琴为声乐伴奏的形式,早在《尚书》中,已有“搏拊琴瑟以咏”的记载。周代,多用琴瑟伴奏歌唱,叫“弦歌”,即唐宋以来所谓的琴歌。从汉代蔡邕所著《琴操》中,有歌诗五曲,即周之弦歌,其中的“十二操”、“九引”以及“河间杂歌”,都是援琴而歌的。
春秋战国时期,古琴的独奏音乐已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如伯牙弹琴子期善听的传说。当时有名的琴师有卫国的师涓,晋国的师旷,郑国的师文,鲁国的师囊等;著名的琴曲如《高山》、《流水》、《雉朝飞》、《阳春》、《白雪》等,均已载人史册。
汉、魏、六朝时期,古琴艺术有了重大发展,除在《相和歌》、《清商乐》中作伴奏乐器外,还以单曲演奏形式出现。如器乐曲《广陵散》、《大胡笳鸣》、《小胡笳鸣》等,反映出古琴作为器乐演奏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
隋唐时期,西域音乐盛行,琵琶兴起,古琴音乐的发展受到一定的抑制。但由于古琴谱的产生,不仅推动了当时古琴音乐的传播,而且对后世古琴音乐的继承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使中国古代音乐历史进人了一个具有音响可循的时期。
唐代诗人李峤、李颀、李白、韩愈、白居易、张祜、元稹等,都为古琴写下了不朽的诗篇。
宋朝的古琴一方面出现怀旧的复古主义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古琴在《相和歌》、《清商乐》演奏中的长期实践,与民间音乐有着深远的联系,以及琴曲“楚汉旧声”的历史传统,使古琴音乐在复古主义倾向中并没有被湮没,而是有起有伏曲折地发展着。
明、清时期由于印刷术的发展,大量琴谱得到刊刻流传,见于记载的琴谱有140多种,从中可知仅明代创作的琴曲就有300多首。
建国后,古琴音乐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抢救,调查、收集、整理了流失于民间中的各种传谱,并录制了一批音响;发掘一批失传的琴曲,如《广陵散》、《幽兰》等;培养了一批古琴音乐人材,为今后古琴音乐的整理、研究、发展开辟了新的前景。
(摘自《中华五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