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部门获悉,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日前下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延长至今年12月底的基础上,再将实施期限延长到4年,并调整试点种类,把在农村更实用、农民更“热衷”的洗衣机加入到财政“补贴阵营”。
在新《方案》中,家电下乡产品试点的实施地点、时间、产品种类以及每户农民的补贴数量都作了相应调整,国家财政的补贴标准仍为13%,实施省份从原来的山东、河南、四川3省扩展到14个省市,种类在原有的彩电、冰箱(冷柜)、手机的基础上增加了洗衣机,4类产品的最高限价依次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补贴数量由原来的每户农民购买每类产品不得超过两台(部),变更为最多可购买1台(部)。
据市商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家电下乡自年初走到现在,在全市已经实施了10个多月,国家出台新规,把更实用的洗衣机产品加入补贴范围,迎合了农民兄弟的“胃口”,可选择范围大了,必将掀起农村市场新一轮消费高潮。统计数字显示,截至10月底,我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8414台(部),金额达8698.148万元;补贴52139台(部),发放到农民手中的补贴金额达873.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