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因子女不愿支付自己在敬老院的各种费用,年过六旬的叶老伯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两代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认为子女不能因为父亲有错就不赡养,判决叶老伯的两个子女每月各支付赡养费150元。
几进监狱不回家
40年前,年轻气盛的叶总爱在外惹是生非,甚至因打架进过监狱。为了让他早点成熟,父母托人给儿子介绍了对象。刚结婚那会儿,叶的确安分了不少,但好景不长,没多久就故态复萌,因为打架“二进宫”。
叶再次出狱的时候,已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然而,叶依然长期出门在外,很少回家。当第二个孩子出生时,叶又一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妻子对丈夫彻底失望了,几次想要离婚,但在叶的父母的哀求下,放弃了这个念头。妻子母兼父职,独自照顾两个孩子长大成人,而叶出狱后也没有回家。
今年3月,年过花甲的叶老伯终于回到家中,但家人不愿接纳他。4月份,在朱家角派出所的安排下,叶老伯入住朱家角敬老院。但为了敬老院的费用,叶老伯和家人又起了争执。叶老伯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
赡养父母无条件
面对父亲的指责,叶老伯的两个子女感到委屈。他们说,叶老伯在他们年幼时就长期在外,没有尽过抚养子女的义务。而且现在各自的家庭经济也都比较困难,无力承担每月500元的费用。
子女的辩称并未被法院采纳。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虽然叶老伯在年轻时未尽过抚养义务,存在过错,但他毕竟是两被告的亲生父亲,血缘关系无法割断,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不能因为叶老伯有错就不赡养。但考虑到叶老伯两子女收入甚微,经济上存在困难,故法院判决叶老伯两子女每月各支付赡养费150元。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