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徐某伙同他人一夜盗窃19袋粮食,结果累病卧床。近日,太康县法院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4年10月,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到本村村民徐某某家盗窃粮食。他们撬开房门,盗走徐某某家大豆18袋,小麦1袋,经鉴定总价值为2273元。被告人徐某因过度劳累再加上做贼心虚,第二天便病倒在床。案发后,赃物已退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徐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线索提供 胡晓瑜 张华 苏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