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经过5年的努力,我国第100例器官捐献在湖北成功实施了!”17日,“中国推动脑死亡立法第一人”、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陈忠华教授兴奋地给记者打来电话。
5年前的11月9日,武汉9岁儿童田近因车祸失去生命,经家属同意,成功捐献器官拯救两名在校儿童,成我国首例国际标准化器官捐献的先驱者。这5年来,全国已有100人成功捐献器官,籍贯以广东、广西、湖北3省区案例较多,其中广东人占了四成。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440余患者因此而重获健康。
陈忠华感慨地说,器官捐献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我国普通公民对捐献器官的逐步认可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目前卫生部已委托全国红十字总会,在深圳市红十字会成立全国第一家规范的“器官捐献办公室”。试点经验成熟后将向全国推广。(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