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关秋丽
本报讯 一网吧老板刘某为节省费用,竟花1500元买个电表控制器,窃电4000余元。近日,川汇区法院判处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刘某在市区文明路经营了一家网吧。2007年2月初的一天,刘某在其经营的网吧门口与一女子闲聊时,无意间说到其网吧的电费太高的事。该女子称,她可以为刘某想办法“省电费”。后经该女子介绍,王某(已判刑)来到该网吧找到刘某,拿出一个自制的电表控制器,告诉刘某,装上这个东西后保证能节省电费。后刘某花1500元买下这个电表控制器。后刘某一直使用该控制器在其网吧进行窃电活动。2007年6月29日,刘某因窍电被抓获。经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刘某所窃电能价值4276元。案发后,刘某向市电业局缴纳了罚款2万余元。
线索提供 朱新勇 刘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