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新闻
 
 
 
2008年1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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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青年自费宣传社会治安
一年行程近万公里 耗油4000余元

  □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沈丘县槐店镇双腿残疾青年赵同发专门花两万多元积蓄购买了一辆残疾人专用轿车,将其“武装”成宣传车,每天上街义务宣传社会治安。一年来,他驾车行程9000多公里,自费加油4000多元,通过不懈宣传,有效促进了该县社会治安工作。11月21日,沈丘县残联授予赵同发“自强楷模”称号,并号召全县残疾人学习他自强不息为社会服务的无私奉献精神。

  幼年残疾自强走上小康路

  赵同发今年40岁,自幼因患小儿麻痹症导致双下肢畸形,无法独立行走。但他自立自强,于上世纪80年代学会了修表技术。由于他技艺精湛、诚信经营,生意逐渐做大,从最初的修表摊发展成修表行,并兼营钟表代理和专卖,生活步入小康,他以前代步的手摇三轮车也换成了机动专用摩托车。

  路见不平激发“维稳”决心

  按赵同发的话说,如果不是两次遇到抢夺和盗窃案件,激发了他宣传、维护社会治安的决心,他根本不会买残疾人专用轿车的——因为他平时不出差,家离修表行很近,一辆机动三轮摩托车足以代步。

  2006年冬的一个晚上,大概9时许,赵同发从修表行回家。当他行至离家不远的胡同口时,正撞见两个骑摩托车的青年将一女子的挎包抢走。看到两青年得手后离去、被抢女子呆若木鸡的情形,赵同发却爱莫能助,只能用手机报警。

  去年9月7日凌晨,天还未亮,赵同发有事去修表行。当路过一门店时,赵同发看到该门店的木门已被摘掉,两个人正抬着店里的电视机和商品往农用三轮车上装。赵同发立即意识到该门店遭遇盗贼了。他一边高喊“抓小偷”,一边上前制止。两个蟊贼将赵同发连人带车掀翻在路边的深沟内,然后驾车逃走。

  这两起事件对赵同发触动很大,他萌生了义务宣传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的念头。于是,他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活动,自印宣传单,在自己的机动三轮车上绑上喇叭,当起了社会治安义务宣传员。

  自购轿车义务宣传社会治安

  赵同发义务宣传社会治安的举动得到街坊邻居和镇政府的称赞和支持,这更激发了他的宣传热情。为了有更多的时间搞宣传,他聘自己的徒弟到修表行打理生意,自己则每天外出宣传社会治安。

  驾驶机动三轮车进行义务宣传,晴天没什么问题,但遇到雨雪天气就难以进行,因为机动三轮车不能遮风挡雨。为此,去年10月份,他花2.1万元订购了一辆红色的残疾人专用轿车,又请人将《治安处罚法》、《刑法》、打击“两抢一盗”等宣传内容制成录音带。车子购来后,他买来功放机和两个高音小喇叭装在车上,在车身上粘贴了许多有关社会治安的宣传标语,并制作了两个宣传牌,每天开着车子巡回闹市街头进行宣传,并印制了20000多份宣传单向居民发送。转完县城后,他又到附近的农村去宣传,从凌晨开始一直到夜幕降临。

  从购买轿车至今,他义务宣传的车辙遍及槐店、北城、东城、白集、新安集等9个乡镇(办事处),行程达9000多公里,支付油费4000多元。赵同发的义举被当地群众传为佳话。

  当记者采访赵同发,问他花费这么多钱搞义务宣传到底图个啥时,他说,现在自己不缺吃穿,做这一切就是为了社会治安得到维护,为了大家更平安。线索提供 李育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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