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开拓了
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新境界
吴波、张晓敏在《理论视野》2008年第6期撰文指出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于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但就其所蕴含的一般性而言,无论在发展本质、发展目的还是在发展所依托的制度和体制方面,科学发展观都以所蕴涵的鲜明社会主义价值属性和所依托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与西方发展观从根本上区别开来,是对西方发展观的历史性超越。正如胡锦涛同志所强调的,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并依照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其本质就是要求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为之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是蕴涵社会主义发展主体、发展动力和发展目的的总体性概念。它所明确的是社会主义的发展一定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发展主体的历史地位,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民的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社会主义发展观的一次新概括和新总结,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与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相统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社会全面发展相统一,坚持人的发展与尊重自然相统一,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新境界。
我国垄断行业规制改革具有复杂性
张耀伟在《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8年第8期撰文认为 我国在经济转轨中市场主体的缺失和行政垄断的存在,限制了经济垄断的形成。因而在现实经济中,寄附于自然垄断之上的过度行政性垄断与经济性垄断缺失并存,这决定了我国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和反垄断更具复杂性,呈现出与西方发达国家垄断问题截然不同的特征。第一,行政性垄断寄附于自然垄断之上,表现出双重垄断的复杂性,形成过度的行政性垄断与经济性垄断缺失并存的局面。第二,畸形、错位的规制体系。寄附于自然垄断之上的行政性垄断是当前垄断的本质特征,而当前的规制体系试图在保留双重垄断内核的基础上规制自然垄断问题,因而必然是畸形、错位的,过度的行政干预与有效的规制体系缺失并存。由此,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应从两个层面展开:第一,首先要破除寄附于自然垄断之上的行政性垄断;第二,在破除行政性垄断的基础上,针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内在属性构建相应有效的规制体系。
民主的重要特征就是按程序办事
赵振宇在2008年7月5日《湖北日报》撰文指出 民主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的意志,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决定的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但人民当家作主不可能完全按照每一个人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只能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对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在当家作主的过程中,也必须是“有序的政治参与”,而不是随心所欲,更不是无政府主义。民主的重要特征就是按程序办事。多数人的意志要通过程序才能表现和承认。如果多数人的决策和选择出现错误,也只能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改正。所以,程序化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对程序的重视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程序是人制定和执行的,如果人的素质本身不高,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程序,即使有了好的程序,也会在实践中扭曲变形。所以对于程序的设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因为它是我们一切工作和决策的基础和前提;同时,我们也不能把一切都寄希望于程序,好像有了程序就有了一切。正如制度不是万能的一样,程序也不是万能的。
协同治理:服务型政府的治理逻辑
郑巧、肖文涛在《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7期撰文指出 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和政府模式,蕴涵着公民本位、公平正义、公共责任等价值诉求。服务型政府的价值理念以一种内化的方式渗透到政府治理模式的选择中,引领着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因此,以寻求公共利益与共同体普遍共识为目标的协同治理便具有了强大的驱动力。协同治理作为服务型政府的治理模式,一方面是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形成的一个开放系统,通过非线性的互动演绎整体的合作效应,产生扩大的生产力,创造行政现代性所追寻的服务中心主义和责任至上主义,使满足公共需要的政策和项目得到有效、负责和公平的实施;另一方面,是服务型政府实际运作过程所选择的公共政策工具,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等主体通过面对面合作方式组成社会网络管理系统,强调社会管理的多元化和有效政府的功能角色定位,将焦点转向致力于解决公共问题,创造出公共生活之良序,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可见,协同治理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回归。现代社会的各级政府应当更新治理理念,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匡正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真正实现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