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坤
冬天来了,气温越来越低,一些家长在冬日寒冷的早晨不再起床为上学的孩子做早饭,而是给几元钱,让孩子在上学路上到早点店里吃早餐。可是,记者连日来观察发现,孩子们更愿意用这钱买喜欢的零食吃,这些零食的质量让家长不无担忧。
前天中午,市民李女士在9岁女儿的书包里发现了两袋尚未吃完的零食“小牛排”和“麻辣烫”,并断定是垃圾食品。在李女士的追问下,女儿支支吾吾地承认,她用李女士当天早上给的两元早饭钱在学校附近的商店里买了4袋零食,这是吃剩下的。当然,女儿没有吃早饭。
本以为女儿大清早吃的是顿热乎饭,失望的李女士又生气又心疼,在教育女儿不能再买这些东西的同时,她也表示以后会每天早上起床给孩子做饭。李女士拿着那两袋零食说:“学校附近商店卖的东西也该管一管了,这些东西能吃吗?”记者发现,李女士手中的零食颜色非常鲜艳,名字也很诱人,不过包装袋却印刷低劣。记者将这些零食倒在桌子上,意外地发现零食里赫然夹着一片指甲!
11月26日,记者在市区七一路、人民路几所中小学门前看到的情景,证实了不少孩子像李女士的女儿一样,将早饭钱花在了学校门口的商店里。昨天7时30分许,七一路二小迎来了陆陆续续上学的学生,学校附近的商店也迎来了前来购物的小顾客。不少孩子拿着一元两元的零钱在这些商店选购零食。一名小学生边走边往嘴里塞,记者问他为什么不吃早饭而买零食吃时,这位小学生的回答很简单:“好吃。”中午11时30分之后,记者在这些中小学校的门前看到,许多学生放学后径直走到学校附近的商店里,购买零食“充饥”。据记者了解,这些孩子用来买零食的钱多是家长早上给的早饭钱。
记者采访了几位前来接孩子的家长,他们均表示自己的孩子买过学校附近商店卖的零食。家长们的态度也很一致:“这些东西不能吃。” 市民孙女士表示,她的孩子以前经常拿着她给的早饭钱买零食。她说,有一次,孩子连吃两袋,随即出现呕吐现象,从那个时候开始,她每天早上都坚持给孩子做早饭。
一位老师接受采访时说,他经常告诫自己的学生不要购买垃圾食品,但孩子一旦有了钱便有了支配权,家长、老师都不好管。这位老师建议,家长还是尽量让孩子早上在家吃饱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