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26日宣布,从2008年11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利率。
根据央行历年利息调整数据可知,此次降息为央行11年以来(1997年以来)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最大降幅,上一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最大降幅是在1997年10月23日,当时央行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144个基点,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180个基点;为央行9年(1999年)以来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最大降幅,上一次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最大降幅是在1999年,央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153个基点,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54个基点。
央行同时还宣布,从2008年12月5日起,下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下调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同时,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区和农村金融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