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眼关注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幼儿拍照摔伤
影楼被判赔偿

  □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3岁的逢逢(化名)在影楼拍照时不慎摔伤,向影楼索赔多次协商无果后,逢逢将影楼诉至法院。近日,鹿邑县法院判决影楼支付逢逢赔偿款1540元。

  今年3月16日上午,父母带着逢逢在鹿邑县城一家影楼为逢逢的3周岁生日照一套儿童写真。在拍一张站立姿势的照片时,由于近处无人照看,逢逢摔倒在地上。逢逢的父母抱起逢逢赶到医院,经检查逢逢左臂肱骨骨折,先后住院10多天,花医疗费2200多元。逢逢的父母认为是影楼地板太滑和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了儿子的摔伤,影楼应赔偿损失。而影楼则认为自己的责任不大,只愿支付孩子的部分医疗费。多次协商无果后,逢逢遂将影楼起诉到法院,要求影楼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64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孩子摔伤与影楼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影楼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逢逢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孩子照顾不周,也有一定的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影楼承担医疗费的70%,即1540元,逢逢的父母承担医疗费的30%,即660元。线索提供 李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时政新闻
   第03版:沙颍时评·综合新闻
   第04版:社会新闻
   第05版:民生新闻
   第06版:法眼关注
   第07版:财经快递
   第08版:新闻视点
   第09版:国际看点
   第10版:体育新闻
   第11版:娱乐新闻
   第12版:文摘
   第13版:车市
   第14版:中学写作
   第15版:保健
   第16版:国内看点
设专场驾考方便返乡农民工
幼儿拍照摔伤
影楼被判赔偿
消防战士
苦练特技
绑架父亲索要5000元传销费
借用斗鸡赌博
警方快速查处
勇敢检察官猛追盗贼
雇用吊车盗窃大型生产设备
用刀自残妨碍执行
积极悔罪被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