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超载行驶的农用车与违章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后,驾驶农用车的杨勇峰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竟然驾车逃离现场。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黑龙江省同江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杨勇峰有期徒刑6年,赔偿被害人37万元。
去年10月6日傍晚,同江市个体商贩杨勇峰驾驶农用三轮车从富锦市返回同江的途中,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相会时,突然对面一辆违章行驶的摩托车朝他的农用三轮车疾驰而来。杨勇峰正准备躲让时,就听见摩托车“咣”的一声倒地。杨勇峰紧急刹车停下来,打开车门看车上的货没什么异常,想到自己属于正常行驶,也没剐着摩托车,就开车离开现场。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者既未戴安全头盔又未按规定会车还超载,从而致使3人当场死亡。最后经过全面调查,交警追查到了杨勇峰驾车逃离现场的情况,并认定农用车属超载驾驶,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到判决书后,杨勇峰追悔莫及。
(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