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狱中脱逃,未曾想到24年后因此又进班房。12月24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以脱逃罪对刘侠标提起公诉。
刘侠标因盗窃于198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当时的郑州市劳改四支队服刑改造。1984年12月27日,刘侠标趁中午在外就餐时脱逃,有关方面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多方抓捕未果。刘脱逃后日子并没有好过,他流窜于安徽、江苏、上海、广州等地,以拾破烂为生,见到警车或听到警笛的声音就马上躲藏起来。今年10月5日,南京市白下公安分局在整治社会治安行动中,将没有身份证的刘侠标带走讯问,其身份得以暴露被抓获归案。
本是3年的牢狱,却因脱逃,整日提心吊胆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当再次听见判决的时候,刘侠标是否会懊悔呢? (林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