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自动取款机上准备取钱时,竟发现另一张银行卡,贪念驱使下用此卡取出1.25万元。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日前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颖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去年1月6日晚,沈阳市民张某在和平区西塔地区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离开时把银行卡忘在取款机内。4天后,她才发现银行卡丢了,赶紧到银行挂失,发现卡里已少了1万多元钱,于是报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张某丢卡的当天晚上,李颖也到同一家银行网点取钱。李颖不经意间发现,旁边的一台取款机显示器画面与其他的不一样,仔细一看,竟然有银行卡没退出来。她尝试着摁了几下取款按钮,就取出了钱。随后在贪婪心的驱使下,李颖反复操作,共计从取款机中取出1.25万元钱,揣入自己腰包。
一下子“收获”这么多钱,李颖感到既惊喜又忐忑不安,次日经与好友商量并向有关律师咨询,她决定将银行卡交给警方。但到了派出所,李颖只交出了银行卡,兜里的1.25万元钱始终没舍得交出来,也没有告诉民警自己用银行卡取了钱。
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