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冰歌
330岁,也能有机会进政府部门当回秘书?这不,南阳市商务局网站就有消息称:商务局招聘两名文秘,要求年龄不能超过330岁(实际上是30岁)。(1月3日《武汉晚报》)
如果说“只招男性”是一种性别歧视,“身高1.68米以上”是一种人身歧视,“本科以上文凭”是一种学历歧视,“须有某某市户口”是一种户口歧视,那么,“35岁以下”则是一种年龄歧视。
在目前的国内用人招聘中,有这样一个怪圈:对刚毕业的大学生说:“你有工作经验吗?”而对有工作经验的人却又说:“年龄35岁以下吗?”最近在一招聘广告上看到,某用人单位甚至要求:“本科生不超过24岁,研究生不超过26岁。”且不说一些企业在招聘人员时要设定个年龄界限,即便是目前的公务员招聘,也不忘来个年龄设限。
随便翻开一份报纸的招聘广告版,100个用人单位有99个会要求“年龄35岁以下”,剩下1个还算客气一点儿,在括号里加了一句:“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如果说,南阳市商务局的这个招聘启事若不是笔误,真算得上是当今世界最没有年龄歧视的招聘了。
据说,美国的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的时候,是绝对不敢提“性别”、“年龄”之类的,他们在年龄问题上同对待种族和性别问题一样,丝毫不敢马虎。否则对不起,您等着接受“真实职业资格调查”吧。当然,也有问人年龄的时候,也有不能聘用规定,但人家是往下看,比如不能雇用“年龄14岁以下”的童工。
人才是一种复杂的综合体,无论是“学历本科以上”还是“年龄35岁以下”,都是对“知识化”、“年轻化”的简单化,对人才概念的庸俗化。要知道,一个人的年龄,除了生理年龄外,还有心理年龄、学术年龄、社会年龄、知识年龄等。“年龄35岁以下”和“学历本科以上”一样,常常都是一种“本本主义”,是一种虚荣罢了。尽管各家都说“诚聘英才”,但做个“人才”还真是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