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抢劫案发后3年一直逍遥法外,最终却因为向“毒友”炫耀自己胆大吐露真情,被“毒友”检举揭发落入法网。近日,刘亚波被陕西省凤翔县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
2005年12月27日,刘亚波、高小刚(在逃)经事先踩点,预谋抢劫凤翔县东湖路中段文化路口的雍鑫商店。当日下午,刘亚波携带半截砖头与高小刚一起来到雍鑫商店,刘亚波佯装打电话,在交费时乘女店主严某不备,用砖头击打其头部致其倒地,二人抢劫严某佩戴的黄金耳环一对、黄金戒指一枚、蓝好猫香烟3条、现金1400元后逃离现场。刘亚波将抢来的戒指、耳环以380元折抵给他人换成毒品海洛因吸食。案发后,该案一直未破。
2008年9月,刘亚波因为吸毒被凤翔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刘亚波在拘留所向“毒友”刘亚刚卖弄其胆子大时,提起3年前抢劫的事情,没想到却被刘亚刚检举揭发。
(吴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