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坤
本报讯 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月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上调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春节前将把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标准和办法是:一是普调;二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向参加工作早、退休早和过去取得过高、中级职称人员倾斜。
普调的标准是,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和3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两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普调标准增加养老金后,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按豫劳险19967号文件规定平衡过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退休前拥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60元或30元;退休前由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各类高级技师,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据了解,目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中心正在对我市8.7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进行认定,春节前将把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