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保监会通知,自下月开始,保险行业将在全国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前提是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以及当事人同意采用。(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