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打工青年回乡筹办婚事,在饭馆吃饭时意外捡包拾得他人信用卡,一念之差盗取卡内巨款触犯刑律。1月9日,犯罪嫌疑人梁凯被陕西省凤翔县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
2008年10月29日,从外地打工回到老家凤翔县准备结婚的梁凯,与好友杜某等2人到县城购置结婚用品。当天中午吃饭时,3人在一家饭馆的椅子上意外拾得其他顾客遗忘的手提袋。经检查,发现包内装有700元现金和4张银行信用卡、一个金戒指、一对金耳环等物品。梁凯将4张信用卡和身份证据为己有,其他财物则归杜某等2人所有。很快,梁凯利用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破解了一张储蓄金额达7万余元的银行卡密码。
为非法侵吞卡内存款,梁凯先后在凤翔、岐山、宝鸡等地的自动取款机上分33次从卡内提取现金6.95万元。案发后,警方通过自动取款机上的监控录像将梁凯抓获,所有赃款被追回。 (吴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