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保安人员抓住小偷后,不是马上报警,而是自行惩罚,结果导致小偷死亡,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近日,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邵刚等6名打人者13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2008年8月23日傍晚,32岁的无业人员张建军酗酒后闲逛到济南市新龙小区建筑工地。张建军发现工地堆砌的角铁、钢管后动了心思,于是趁着天黑溜了进去准备行窃。张建军不小心弄出了声响,被正在巡查的保安人员邵刚抓了个正着。邵刚将张建军扭送到工地地下室,叫来几名工友打算给他点“颜色”看。邵刚等6人轮番上阵,对张建军边打边骂。打着打着,他们发现张建军已奄奄一息才决定报警,而且统一了口径,说小偷是自己摔伤的。处于昏迷状态的张建军被警察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张建军系多处外伤作用导致死亡。
(张长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