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据悉,《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天津每年将设立2亿元专项资金,面向海内外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办法》规定,对批准引进的领军人才,天津市将在项目、安家等方面给予重点资助。对批准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300万元。
《办法》还明确了领军人才在研发、科技成果转化、融资、配偶户口及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应享受的优惠待遇。(周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