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今年16岁的林华(化名)行窃得手后,在销赃时败露形迹,因感觉失主在他人面前说自己的坏话,竟又放火焚烧失主的房屋。近日,林华被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以放火罪批准逮捕。
林华在一家理发店当学徒,平时经常通宵达旦地上网。今年1月10日晚上,林华为筹措上网费用潜人浦城县某公司宿舍,盗走罗某的5只兔子。3天后,林华又盗走罗某4只兔子。后来,林华在卖兔时被失主罗某发现。在逃跑过程中,林华见罗某和别人讲话,便觉得罗某在人前说自己坏话,就对罗某怀恨在心。
1月19日晚,林华来到罗某养兔的柴火间,取出打火机引燃。路人发现着火后大声呼救,经10余人努力,火被扑灭。1月22日晚,林华见柴火间未被烧毁,竟又搬来一捆木柴搭在屋檐下,未料点火时被人发现,遂逃离现场。
1月29日,林华到理发店上班时被抓获。
(金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