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在几个月来各地房地产市场持续不振的背景下,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开始酝酿新一轮的救市政策。在几年前为诸多地方采用、但又被一些地方相继取消的“购房落户”政策,开始重回民众视野,并开始被一些大城市视为拯救房市的利器。
自成都市于2008年12月12日正式开办“购房落户”新政之后,武汉于今年1月19日发布了“购房落户”新政的细则。细则中,对购房范围、落户条件、新旧政策适用的界定等问题均进行了明确。重庆也于1月20日适时推出“2009年房地产市场刺激新政17条”(其中有放宽外来购房者入户限制的相关内容)。尽管上海市政府日前否认出台“蓝印户口政策”刺激楼市,但口径仍留有余地,表示“会根据市场变化,及时研究出台新的政策”。
在成都、武汉、重庆等诸多大城市推出一系列“购房落户”政策之后,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开忠教授表示,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以拉动房地产市场的消费需求。
杨开忠教授针对北京市的现实情况,设想了“购房落户”三项准入条件:
首先,在北京市购买单套房产在规定金额以上,学历在本科以上,在北京市常住年限达到两年以上的外地居民,购买单套房产可解决一个户口;
其次,个人购房款达到房产总价50%以上的外地购房者,方可落户;
第三,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获得的居民户口实行与一般居民户口的区别管理,居住一定年限后方可转为一般居民户口。
“‘购房落户’政策不应是长期的、持续性政策,政府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杨开忠教授补充说。(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