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永团
本报讯 近期,不少读者反映,持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各类考试及办理其他社会事务时,受到个别单位或部门的使用限制,也有不少家长担心持临时身份证不能参加高考报名。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他表示,依法申领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使用上效力等同二代证,没有受到任何限制的例外情形。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率。”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依照本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以上法律、法规充分表明,依法申领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使用上没有受到任何限制的例外情形。希望所有需要核验身份证件的部门,都应遵守法律规定,允许居民使用法定来证明身份;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