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已于15日结束。截至当日18时,已在中国人大网上征集到意见68027条,分为9个方面。
1.建议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
许多意见提出,国家应当实行全民强制社会保险,不分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及自由职业者,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都必须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2.缴费负担重,建议适当减轻。
一些意见提出,近年来各地社会保险费增幅偏快,职工和企业的负担很重,一些收入较低者缴费后工资已所剩无几,影响了正常生活。
3.建议取消或者降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不少意见提出,养老保险要做到广覆盖,同时却规定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能领取养老金,等于将已经纳入保险的职工再排除出去,这让人不能理解,建议取消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确立“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待遇计算原则。
4.对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作进一步规定。
5.应当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6.在设计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时,做到相对公平,避免因职业、身份、地区的不同社会保险待遇差距过大。
7.社会保险应当提高统筹层次,尽快做到全国统筹。
8.加强对社会保险的行政监督,理顺监管体制。
9.授权性条款太多,建议明确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缴费费率、养老金计算标准。(陈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