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坤 实习生 周洋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去年我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712起,查处违价金额1365万元,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8年,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相继开展了春运价格、农资价格、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通信资费、医药价格等专项检查,尤其对去年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一些商家哄抬物价、行业部门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检查,还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巡查。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712起,查出违价金额1365万元,经济制裁720万元,其中上缴财政480万元,退还用户240万元。
在查处的712起案件中,市民举报占了633起。市民举报的热点问题包括停车、医疗药品、教育、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乱收费现象,如个别私营加油站擅自抬高价格、个别学校教育乱收费、部分私营医疗服务机构收费不规范等。通过调查处理,物价部门共查出违价金额53万元,实行经济处罚53万元,其中收缴入库7万元,退还用户46万元。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民如遇到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他们将及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