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沈丘县两名14岁少年因一念之差与他人一起实施抢劫后后悔不已。近日,这两名少年在沈丘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法院对他们作出缓刑判决,使他们能重新回到学校读书。
去年11月13日晚,沈丘县城乡接合部发生一起抢劫案,4人结伙持刀抢劫一出租车司机200元钱和一部手机。案件破获后,警方发现:4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两人是14岁的少年。进入公诉阶段,由于两名少年没有委托辩护人,沈丘县法院按照规定向沈丘县法律援助中心送达了指定辩护人通知书。沈丘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后,指派两名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发现两名少年对其所作所为后悔不已,并决心悔过自新希望回到学校上学。看到两名少年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自首,承办律师建议法庭对他们适用缓刑。经过审理,近日,法庭采纳了这一意见,以抢劫罪判处两名少年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线索提供 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