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东
某市最近出台政策,鼓励市级机关工作人员购买本地产汽车,最高可享受近15%的优惠幅度,最高优惠额近2.4万元。此举引来不小争议。
且不论“为什么只对机关工作人员优惠而不对普通市民优惠”这样的公平性问题,单从经济角度分析,这无疑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
地方保护,实际上保护不了地方。
不妨先算一笔账。假定原来一辆车赚20%,优惠15%之后,还能赚5%,销售4辆车,和原先销售一辆的利润一样。那么,销量能上升4倍吗?
同时,这样的政策对市场公平性原则的破坏作用显而易见。一方面,优惠对象仅限于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本地其他群众无法享受,这会造成一种什么社会心理?另一方面,本地以外的人又会怎么想?人为制造这样的不公平,显然不是市场经济的思维。对企业和地方经济而言,也无好处可言。试想,本来别人还想买你的车,现在出了这规定,不但心理上有了阴影,而且也会暗自琢磨:“优惠政策是否会扩大范围呢?再等等吧。”这样来看,这个措施对本地消费者和其他地区消费者而言,恐怕很难产生拉动作用,甚至还有负面效果。
从长远看,地方保护对企业发展也非常不利。既然地方政府出面保护,企业心里也就有了底,自主创新的冲动会不会大打折扣?而且,你保护自己的企业,其他地方也保护自己的企业,等于互相设置壁垒,割裂市场,长远来看,对企业扩大市场极为不利。以牺牲企业长远发展的代价来短期保护,谈何“保护”?
保护是出不了好企业的。越是困难,越能出企业家,出好企业。保增长、扩内需,需要一系列创新之举。地方保护,显然是下策,是倒退。地方经济发展还要看的长远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