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马治卫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驻村队员郝欣欣(见本报2月23日4版《女驻村队员自费万余元扶贫近百次》)被商水县委办公室表彰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标兵”,被商水县直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员。
该县千人驻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郝欣欣的事迹经本报和其他媒体相继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年初,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商水县委决定在全县树立13名工作标兵。由于郝欣欣驻村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经层层选拔和推荐,郝欣欣被评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标兵”。同时,郝欣欣也被商水县直工委表彰为200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