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付永奇
本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费等6项费用。此次税费改革涉及我市交通系统6800多人,其中交通规费征稽人员近千人。这些人员将何去何从?记者从3月6日召开的全市交通规费征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成立近4年的我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在圆满完成征稽任务后将进行一次重要的岗位转换,大部分人员将整建制转岗从事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根据省政府研究的安置原则,征稽人员将通过3个渠道进行安置:一是结合完善路政执法管理体制的需要,征稽人员中的大部分将整建制转岗从事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等交通相关业务;二是待交通部、中编办等部委“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涉及人员安置指导意见”出台后,按规定办法专项选录部分人员进入税务部门工作;三是参照《公务员法》和省事业单位改革的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自愿提前退休。省政府还特别指出,所有人员转岗期间,级别不变,合理合规的待遇不变。
据了解,我市交通规费征稽处成立于2005年7月,4年完成交通规费征收12亿多元,位于全省前列,充分发挥了公路建养筹资主渠道的作用。其间,于2008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成为全市交通系统文明建设标兵。 线索提供 霍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