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自行车就存放了一会儿,看车人狮子大张口向我要一元钱,存车收费到底是个啥标准?”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记者昨天走访市区多个自行车存放点,发现目前市区非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混乱。
李女士说,前天下午她去中州路科技通讯广场买东西,顺便把自行车停在楼下的一个存车点。出来推车时,看车人要收1元钱,李女士说其他地方存自行车才收0.5元,并坚持只付0.5元。余气未消的李女士说:“虽然几毛钱事小,但这不是明摆着乱收费嘛!”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存车点,在五一路万顺达百货附近,记者得到了“自行车0.5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1元”的答复。中州路荷花市场附近的几个存车点也都是按这一标准收费,当记者问他们有没有票据凭证和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时,几个看车人都摆摆手说,“没有,要这个干啥?大家一直都是按这个价(收)”。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文件规定,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白天自行车0.2元/次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白天0.5元/次辆。“按照收费标准,自行车收0.5元/次辆也是不合理的。”川汇区物价局检查所有关人员说。在此物价部门提醒市民,如遇到多收费情况,应根据规定与看车人理论,若看车人不按规定收费,可直接拨12358举报,他们将对违规行为给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