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寒假,有许多令人难忘的、有意义的事,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卖孔明灯了。
农历正月十四那天上午,我的朋友要我陪他去卖孔明灯,我爽快地答应了。他说还有报酬呢——一盏孔明灯!
下午,我们乘车来到了人多又热闹的八一宾馆附近,过了马路,我的朋友上前问一位奶奶:“奶奶,您要孔明灯吗?”那位奶奶摇了摇头。我也不甘示弱,连续问了几个人,没一个人要。大街上人山人海,但我们居然没有卖出一盏!我十分懈气。朋友鼓励我说:“不要灰心,总会卖出去的。”我们走着问着,不一会儿来到了五一广场,可始终还是没有卖出一盏灯。我们又继续往前走,抬头一看,居然来到了公园!我们一下子又有了精神,放下孔明灯开始爬山,把卖灯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玩了一会儿,我们突然想起还有正事没有办呢!急忙又拿起孔明灯去卖。
我们顺着七一路继续往前走,这时走过来一位叔叔问我:“这个卖吗,多少钱?”我激动地回答:“7元钱。”“太贵了吧?如果拿两个11元行吗?”叔叔说。我说:“那好吧!”终于有了收获我们高兴地抱在一起跳着笑着,热情又高了起来。又有几个人问,经过讨价还价,我们又卖出了几个。
经过一下午的努力,我不仅得到了一盏孔明灯,还收获了快乐。
这件事不仅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不容易,更让我体验到了劳动后收获的快乐。
(周口七一路二小五(4)班 张允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