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田松平
本报讯 令我市市民翘首企盼的各大商业银行七折优惠房贷利率陆续浮出水面,正当大家满怀欣喜地去银行申请这一优惠政策时,不少人却被一份看似不起眼的信用报告给挡在了外面。昨日,记者采访市区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我市多家商业银行都将良好的个人信用作为房贷利率下浮的基本条件,个人信用不过关难享存量房贷七折利率。
昨日上午,在市区八一路某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市民刘女士看到自己的信用报告没有“污点”十分高兴,“这下我可以申请七折房贷了!”刘女士说,自己正准备买房,因为身边有朋友由于信用记录不良被银行拒贷,就想提前查询一下自己的信用状况。该营业网点负责人告诉记者,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是能否调整房贷利率的关键条件,上级行对此要求很严。
据了解,我市多家商业银行的存量房贷调整政策均已“落地”,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去年10月27日之前发放,目前仍有余额存量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30%的优惠。记者昨日先后咨询工、农、中、建四大银行获悉,虽然各银行设置的前提条件不尽相同,但“无恶意拖欠等不良信用记录”是一道必不可少的“门槛”。如工行要求借款人在近24个月内没有连续两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农行要求购房者在过去还款记录中无连续90天以上逾期记录、去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逾期贷款本息;建行要求贷款人近两年内贷款拖欠期数在两期(含)以内、目前没有拖欠贷款余额以及其他违约情况,并且在建行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应不超过两笔(含);中行则要求购房人在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人民银行周口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有60多万市民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有个人信用档案,各个银行之间对每个客户的信用信息都可共享。市民只要有还贷逾期和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在哪个银行贷款都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