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春
爱看电视的观众,你是否知晓?眼下热播的《我的团长我的团》,既让多家卫视卖点十足、广告大增,也让几家卫视相互掐架、乱咬一番。这里面有为人们所不熟知的潜规则。原来,为了争抢广告资源,各地卫视纷纷把优秀电视剧首播权当作杀手锏。但是,好电视剧毕竟资源有限,制作成本又高,一个卫视很难独立购买。于是几家约定合资购买一部电视剧,然后签署协议在同时段一起播出。各家播出时间并不好协调,难免有先有后,而落在后面的在收视率上就很吃亏。比如《我的团长我的团》,购得首播权的有4家省级卫视,可惜在首播时间上,4家步调出了乱子。为抢得头彩,有的深夜零点首播,有的一天连播多集。乱播引起“内讧”,相互指责。此次卫视之间敢于撕破脸皮,《我的团长我的团》只是一个导火索。近两年,抢播之风日盛,《血色迷雾》、《北风那个吹》、《金婚》都曾遭遇抢播,无序播出。《我的团长我的团》则把抢播推向白热化,矛盾公开化。
因为抢播而闹得不可开交,毕竟非正常现象。3·15消费者权益日之前,全国23家卫视齐聚北京商议对策,共同出台一份倡议行业自律的公约,表示要从近期一些电视剧播出风波中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合作,规范播出秩序等。自律公约一出台,有人叫好,认为抢播现象可能会收敛。也有人看出“破绽”,认为它只是一个君子协定,从道德层面上起着约束,若是违犯,也没什么处罚措施。
叫好也罢,怀疑也罢,都是电视台之间的事,作为电视观众,我们最关心的是如何舒心地看节目。如果自律公约形同废纸,继续出现抢播、一天连播多少集的怪事,只要我们愿当观众,就不得不跟着电视台连轴转,直看到头昏脑涨,天旋地转。如果自律公约灵验,发挥作用,多家电视台同播一部电视剧,多个频道如同一个频道,就会千篇一律,观众就没有选择。前种情况下,电视台之间有意见,卖电视剧的制作公司怕收不回投资也有意见。但是,有谁考虑到观众的意见?后种情况下,电视台、制作公司均拍手叫好,又有谁考虑到观众能否接受?为了自身利益,电视台靠观众捧场提高收视率;为了自身利益,电视台又不断地折腾观众。在强大的宣传攻势面前,无论如何,观众只能是弱者。
现在的观众,大多数都要掏钱才能看上电视节目,也是消费者,是享受文化产品的特殊消费者。当消费者遭遇侵权时,有消协为他撑腰。当观众看电视觉得上当戏弄之际,消费者想到保护自己吗?消协能为他撑腰吗?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前,多家卫视签署的这个自律协议,大大保护电视台及制作方的利益,但是它为电视观众——这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带来多大的利益?可能保护观众利益现在还没被提到桌面上。随着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相信,电视观众说话会越来越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