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鼓励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最高奖人民币为1万元。
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省公安厅治爆缉枪专项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已下达各地公安机关执行,要求通过信件、电话两种方式,认真受理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的线索。对群众举报到省公安厅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经有关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填写《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审批表》,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后,依照规定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据介绍,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或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均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邓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