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先生问: 我从别人手里租下一家服装店,现在得知转租给我的人没有经过原房主同意,是擅自把房屋转让给我的。目前房主要求收回房子,但我租下店时的确不知道这一情况,我觉得自己没有过错,一旦店被收回,我的损失很大。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服装店是未经原房主同意转租的,原房主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服装店。
由于你在租房过程中并不明知转租没有经过原房主同意,因此你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你在服装店被收回后可以请求转租人赔偿损失。(陈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