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3月1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河南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将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失业大学生及失业农民工等进行职业培训。
据悉,2009年至2010年,我省将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80万人;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130万人;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60万人,开展创业培训6万人;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20万人。
困难企业培训在岗转岗职工,培训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企业申请,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政府免费发放培训券,按技术程度简单专业(C类)每人400元,普通专业(B类)每人500元,复杂的专业(A类)每人600元三类标准补贴。
全省各技工院校特别是劳务输出基地县县办技工学校,要根据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科学设置培训专业。每所县办技工学校招收返乡农民工不少于100人,对入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可注册技工院校学籍,参照技工院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各地要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包括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失业农民工参加3至6个月的再就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
对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结合其专业背景,组织其参加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失业人员,组织参加创业培训,促进其自主创业。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补贴。
各地要扩大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招生规模,每年组织10万名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参加6至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预备制培训期满愿意在技工学校继续学习的学员,可注册为技工院校正式学籍,享受技工院校在校生相关待遇。同时,进一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有计划地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后备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