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春
洪水来了,宽阔通畅的江河总是有惊无险,狭窄堵塞的河道则险情不断。这虽是地理现象,却能给人们启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若把民意表达的途径看作是泄洪的渠道,那么,这些“渠道”都应该通畅无阻。看了《中国青年报》对民意渠道进行的一项调查后,笔者更坚信这种看法。
近日,《中国青年报》对表达民意的渠道进行网上调查。结果显示,民众对有效方式的排序依次为:网络举报(35.8%)、传统媒体曝光(31.3%)、向纪委举报(17.2%)、向检察院举报(11.4%)、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向公安部门举报(0.5%)。举报是表达民意的主要方式。通过哪种渠道举报?调查清楚地表明,传统的渠道如向媒体曝光、向政府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等都还行之有效,为民众认可。作为新兴渠道,网络受民众热捧,让人欣慰。以网络表达民意,有着独特的优势。
网络渠道速度快、影响大。比如眼下网络热曝的浏阳市广电局副局长,几年前就被人举报,但是他仍平安无事。直到有人在网上贴出他两年前的几张消费账单,仅仅在一个星期内事情就得到处理,他不得不为此前的行为付出代价。从深圳海事局党委书记到南京市某区房管局局长,从公款出游的官员旅游团到公款消费的村主任,这些被拉下马的,网络都立了头功。网络举报优势明显,让腐败分子胆战心惊,备受民众欢迎。
网络渠道能较好地保护民意。前不久,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披露,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很多举报得不到有效回应,甚至经过层层转批后回到被举报单位,出现被举报人拿着举报信找举报人谈话的尴尬局面。传统民意渠道易遭受打击报复,网络的隐蔽性、直接性恰恰能避免这样令人痛心的事情发生。
网络渠道表达民意,被民间广泛运用,也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就表示:“我要感谢网络,因为网络让政府看到了来自民间的意见。”听取网民声音,善于网络纳谏,重视完善网络监督,已成为党和政府获得民意的重要途径。
但是,尽管网络渠道风头正劲,我们仍不能认为它就是民意表达的全部。这也是让人担忧的。
一个要表达民意的人,如果他根本没有见过网络怎么办?如果他不会操作网络怎么办?借助别人之力也未必完全现实。的确,中国网民数量在全球第一,2009年初已接近3亿人。但是,余下的10亿人仍是大部分!从前面引用的调查数字也能看到,除了网络举报的35.8%,还有60%多的民众会选择其他渠道表达民意。
因为过分依赖网络,传统的民意渠道可能不被看好,会“年久失修”或“肠梗阻”,甚至打入“冷宫”。这不是网络的错,但是一些人会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患上网络依赖症。
有些干部最爱跟风赶时髦,高调宣布关注网络民意,事实上看也不看,理也不理。最终冷落了网络民意,连网络渠道也“堵塞”了。
网络渠道也具有不可忽略的缺陷,比如披露信息很多时候都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有专家称,网络反腐是双刃剑。诸如此类弱点,也削弱了网络表达的权威。
传统民意渠道不通畅,才使网络渠道变得有生命力。网络渠道兴盛之时,决不是传统民意渠道尴尬之日。我们不是希望网络渠道被人为打压,而是希望其他民意渠道也能同样活跃。建立通畅的民意渠道,形成完善的机制,让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都能最及时全面地听到民意。每一条渠道都畅通无阻,才是充分表达民意的理想氛围。只有来自各方面的民意,经过无数宽阔通畅的渠道,平静地汇入大河大海,才能出现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