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市地税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的规定,我市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本月31日。
据市地税局所得税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顺利开展个税申报工作,自1月份以来,我市各级地税部门加强宣传力度,提醒市民自行纳税申报,取得了明显效果。据透露,截至昨日全市已有436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向地税机关自行申报了个税,主要集中在部分大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还有部分私营企业主。
就部分纳税人害怕自己的收入情况被别人知道的问题,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税法规定,税务部门会对纳税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对外公开纳税人的个人收入情况,即使在税务系统内部,调用这些资料也有严格规定,对外不会发生泄密情况,安全问题纳税人不必担忧。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个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市地税局能掌握部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情况,而且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税务部门的监控会越来越严密,希望年收入在12万以上的市民一定要自觉申报,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该负责人还就未按期申报处罚情况作了解释:根据国家《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苏童)